中華民國115年4月15日會員大會通過
查核期間 – 案件發生的期間
查核範圍 – 已完成撥款之借貸案件(包含已完成、還款中及已結案之借貸案件)
查核比例 – 依據XXX公司開放XX平臺資料庫內之借貸案件明細表予業獨立之第三方篩選,就查核期間依據借款金額、償還期數等條件進行分類,則就各類案件均按5%比率以抽樣方式進行隨機查核。
查核方法 – 先行檢視抽樣案件之書類檔案資料,包含但不限於借貸雙方(借款人與投資人、債權受讓人)之個人資料及聯繫方式、借貸契約(或擔保本票)、借款人之財務及徵信文件、撥款及還款之銀行金流紀錄等。
照會比例 – 嗣核對抽樣案件之上開書類檔案資料均齊備無誤後,再於抽樣案件中選取10%案件對於借款人進行電話照會,以查證借款人是否有使用XXX平台進行款項借貸且確有受領借款並依約清償,並確認借款人約定之利率、期數與網頁公告是否一致。